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措施(農委會) | 首都客運時刻表查詢網
![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措施(農委會)](https://i.imgur.com/2oxSoeJ.png)
壹、依據.一、行政程序法第170條第2項規定:「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,受理機關處理時,應不予公開」。二、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8點 ...
![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措施(農委會)](https://i.imgur.com/2oxSoeJ.png)
壹、依據
一、行政程序法第170條第2項規定:「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,受理機關 處理時,應不予公開」。
二、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8點規定:「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,受理機關應予保密」。
三、行政院頒發「文書處理手冊」第捌點「文書保密」。
四、法務部96年9月26日法政決字第0961114016號函頒「政風機構協助機關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實施要項」。
貳、目的
為協助本會強化並落實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,鼓勵民眾勇於舉發不法,建立全民監督機制,特訂定本措施。
参、具體作法
一、本會受理檢舉(陳情)人案件,除主任委員或主任祕書交付政風室專責處理外,各處(室)主管應就本單位主管業務情形,指派專責人員(以下簡稱專責人員)辦理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事宜。
二、受理具名檢舉(陳情)案件,其檢舉(陳情)人身分保密之作業流程如下(如 附件流程圖):
(一) 本會受理具名檢舉(陳情)案件由收發人員登錄、編號後,應親持或密封陳送主任秘書審核,依檢舉內容權責交付各處(室)專責人員或政風室處理。收發人員登錄之內容,不得顯示檢舉(陳情)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資料。
(二) 各處(室)專責人員接獲具名檢舉(陳情)案件,經檢視檢舉(陳情)內容無須保密者,或經以電話、函件、親訪或其他方式查證確認檢舉(陳情)人身分及檢舉(陳情) 情事結果,屬冒名或虛構者,將全案逕交本單位業務主辦人員自行處理;反之,應將檢舉(陳情)函件隱去足資辨識檢舉(陳情)人身分之相關資料,影印送交本單位業務主辦人員妥慎處理。
(三) 業務主辦人員處理真實具名檢舉(陳情)案件,因案情需要須聯繫或訪談檢舉(陳情)人時,由專責人員(或會同政風室)代為聯繫或訪談,並將結果轉知本單位業務...